阜平县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清单
发布时间:
2022-05-04
(本清单仅为方便参保人员理解和记忆,具体政策参考原文。)
一、门诊统筹起付线50元,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0元。
二、门诊慢性病(1)起付线:成人800元,儿童500元。(2)报销比例:60%。(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个病种1500元,两个及以上病种3000元。
三、门诊特殊疾病(按住院标准执行)(1)起付线:乡镇卫生院100元,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2000元;省外2500元。(2)报销比例: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5%;省外医院按50%执行。一年只负担一次起付标准,起付标准按就医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确定。
四、“两病”(指定药品)(1)起付线:不设起付线。(2)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报销50%。(3)年度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为225元/人,糖尿病为375元/人。对同时患有“两病”的保障对象,分别享受相应待遇。
五、住院待遇基本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1)起付线:省域内乡镇卫生院100元,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2000元;省外2500元。(2)报销比例:省域内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55%;省外医院50%。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省域内标准执行。大病保险:(1)起付线:13000元(年度累计)。(2)报销比例:分别按60%(起付线10万以内)、70%(10-15万以内)、80%(15万以上)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30万元;低保、特困起付线降低一半,报销比例分别提高5%,取消封顶线。医疗救助:(脱贫人口)(1)普通门诊救助: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50%,封顶线每人每年500元。(2)慢特病救助: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合规费用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按70%进行救助,年度救助限额2万元。(3)住院救助: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合规费用不设起付线,救助比例80%,年度最高救助7万元。(4)重特大疾病救助:经住院救助后,对超过救助限额(7万元)以上的自付医疗费用按90%救助,年度最高救助20万元。
六、生育待遇城乡居民生育保险按规定给予限额报销,正常产住院分娩500元,病理性剖腹产1200元,选择性剖腹产参照正常产住院分娩执行500元标准。咨询电话:7220553(医保待遇) 7220451(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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