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2-28
相关文件:《阜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年来,阜平县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降低防贫致贫风险中起到了稳定性作用,社会弱势群体的兜底作用逐年加强。为构建标准科学、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格局,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河北省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和《保定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保定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化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的原则,扎实开展城乡低保精准认定核查,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动态管理”。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分类施保救助的识别
为合理救助不同困难程度家庭,根据城乡低保对象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收入变化等情况,采取适宜的救助标准和救助类别,适度提高重残人员、重特大疾病患者、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标准,实行以分档救助为主体,临时救助、政策扶持、社会互助为辅助的综合救助模式,按以下四类情况实行分类施保,具体如下:
一类低保纳入标准是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长期处于稳定状态。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三无人员”。每月每人补差金额(农村低保400元,城市低保666元)。
二类低保纳入标准是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当中18-59周岁的重度残疾(残疾类别:肢体残疾、视力残疾、三级以上精神、智力残疾)和30种刚性支出较大的大病人员(大病病种: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塞、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风湿心脏病)。每月每人补差金额(农村低保330元,城市低保 560元。
三类低保纳入标准是除上述二类低保对象以外的重度残疾和30种刚性支出较大的大病人员。每月每人补差金额(农村低保260元,城市低保360元。
四类低保纳入标准是除以上一、二、三类低保之外的符合低保政策的低保对象。每月每人补差金额(农村低保200元,城市低保300元。)
(二)分类施保范围
2022年2月正在享受城乡低保的保障对象。(以后新纳入低保对象按以上分类施保政策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2年2月下旬)
县政府召开分类施保精准认定工作会议,动员部署,对乡镇、社区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掌握政策规定,对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组织分工、方法步骤、工作时限等作出具体安排部署,确保经办人员吃透、掌握政策规定,有序推进、落实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知晓政策、了解程序、合规享受低保。
(二)全面高质量开展核查认定阶段(2022年2月20日到3月20日)
乡镇(社区)组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组、村(社区)两委成员、民政专干等工作人员按照《阜平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入户核查表》全面排查,真正掌握低保对象家庭基本状况和收支情况,为低保对象享受类别提供核心依据。对保障对象全面进行核查,入户核查率100%。切实做到核查范围到位、核查内容到位、核查力量到位、核查责任到位。做到定级准确,按标享受。
民政局核查中心、低保股成员分组到各乡镇(社区)进行业务指导、督导。
(三)汇总阶段(2022年3月21日到3月31日)
各乡镇及社区根据低保政策结合入户核查情况,建立低保的类别台账报低保股。因识别认定保障标准调整,类别发生变化的,应当书面告知低保家庭成员调整理由。并对各乡镇(社区)上报相关档案材料进行全面审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乡低保精准认定核查工作涉及面广,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社区办、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确保精准认定核查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社区是做好城乡低保精准认定核查的责任主体。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保定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保民发〔136〕号)规定程序,公正、公平、公开进行认定核查分类,确保识别结果经得起检验。
(三)严格责任追究。因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推进不力、不按程序公正、公平、公开识别认定,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县、乡镇(社区)两级要设立低保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县民政局低保核查中心电话:0312-7228657
附件
1. 阜平县城乡低保精准认定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2. 阜平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入户核查表
附件1:
阜平县城乡低保精准认定核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全县城乡低保精准认定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阜平县城乡低保精准认定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占祥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齐志国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张 涛 政府副县长
成 员:栗建军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李永建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韩富扬 县民政局局长
王玉东 县财政局局长
王照顺 县审计局局长
高明贵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建明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齐胜宝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金华栋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孟英龙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泰铭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杨宪会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孟 震 县金融监管局局长
王 飞 县公安局政委
各乡镇乡镇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韩富扬同志兼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附件2:
阜平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入户核查表
镇/乡 村/社区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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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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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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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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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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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低保户主基本情况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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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年龄 |
性别 |
婚姻 状况 |
健康状况 (健康、重残、大病) |
重残 类别 |
是否30类大病及病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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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共同享受低保人员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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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性别 |
婚姻 状况 |
健康状况 (健康、重残、大病) |
重残 类别 |
是否30类大病及病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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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困难 综合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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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调查人员签字(两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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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入户调查填写情况属实符合 类低保。
被调查家庭成员代表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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