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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8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医保工作大局,严格按照《条例》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以政务公开为推动力,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拓宽公开渠道,主动作为,担当尽责,积极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的部署要求,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正确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新规定,聚焦公开重点,规范公开方式。202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24号),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制度,全面提升办理工作质量。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0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信息管理相关要求,我局成立了一把手负总责的政府信息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阜平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信息内容发布审核制度》、《阜平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阜平县医疗保障局个人信息数据保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坚持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准确把握公开的主体和对象的权利和义务,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有效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规范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其中微信公众号1个,2021年共发布政务信息123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王彦军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年工作做出重要安排部署,并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重大问题。

  2. 完善机构建设。明确综合股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配备2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单位政务公开工作。

  3. 加大经费保障。2021年为保障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有序进行,已将此经费纳入单位财政预算内。

  4. 深化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微信公众号、宣传页等形式向社会宣传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政务公开新举措、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5. 强化业务培训。参加县政务公开办业务培训一次,培训内容为学习《河北省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业务操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级领导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再次努力:

  一是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提高公开信息的价值,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以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从广播、电视、社会宣传、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医保工作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四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广大群众对我局医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是做好政策解读。对涉及到医保领域的重大政策调整事项,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资料等进行宣传解读,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晓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1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阜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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