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阜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关闭阜平县阜博联营石材厂砂窝乡砂台村白家沟建筑用辉绿岩矿等12家矿山的 决 定
发布时间:
2022-01-05
阜政〔2022〕1号
阜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关闭阜平县阜博联营石材厂砂窝乡砂台村白家沟建筑用辉绿岩矿等12家矿山的决 定
各相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矿山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O2O〕75号)和《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度矿山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O21〕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第十一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对阜平县阜博联营石材厂砂窝乡砂台村白家沟建筑用辉绿岩矿等12家经标准倒逼验收不达标的矿山实施关闭。特作如下决定:
一、关闭时间
在2022年1月8日前关闭到位。
二、关闭矿山
序号 |
矿山名称 |
矿山 地址 |
法人 |
采矿权人 |
证号 |
有效期限 |
矿区 面积 |
生产规模(单位/年) |
1 |
阜平县阜博联营石材厂砂窝乡砂台村白家沟建筑用辉绿岩矿 |
阜平县砂窝乡砂台村白家沟 |
王梦习 |
阜平县阜博联营石材厂 |
C1306002010127120096071 |
2016.7.28 至 |
0.1656平方公里 |
12.00万吨 |
2 |
阜平煜臻塬砂窝乡城南庄窝辉绿岩矿 |
阜平县砂窝乡城南庄窝 |
潘 帅 |
阜平煜臻塬矿产品有限公司 |
C1306002009077120030236 |
2016.7.31 至 2020.7.31 |
0.035平方公里 |
1.44万吨 |
3 |
阜平县新远盛达矿业有限公司西沟村大元沟铁矿 |
阜平县城关镇 |
陈新一 |
阜平县新远盛达矿业有限公司 |
C1300002012082110127024 |
2012.8.27 至 |
3.4146平方公里 |
50.00万吨 |
4 |
阜平华源矿产品购销有限公司横岭里金矿 |
阜平县城南庄镇横岭里 |
陈嘉麟 |
阜平华源矿产品购销有限公司 |
C1300002010074120070554 |
2018.4.28 至 2020.4.28 |
0.2869平方公里 |
0.50万吨 |
5 |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阜平矿业有限公司 |
阜平县大台乡炭灰铺 |
张俊学 |
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阜平矿业有限公司 |
C1300002010061120066933 |
2019.2.6 至 2021.2.6 |
1.5458平方公里 |
45.00万吨 |
6 |
阜平县顺达石材矿 |
阜平县城关镇楼房 |
刘革命 |
阜平县顺达石材矿 |
C1306002010127120096056 |
2011.10.24至 |
0.0834平方公里 |
5.0万立方米 |
7 |
阜平县城南庄镇界岭石花岗石矿 |
阜平县城南庄镇界岭石 |
赵记臣 |
阜平县鑫磊石业有限责任公司 |
C1306002011067120114286 |
2011.6.24 至 2016.6.24 |
0.0375平方公里 |
1.50万立方米 |
8 |
阜平县砂窝乡黄土沟辉绿岩矿 |
阜平县砂窝乡黄土沟 |
孙铭鑫 |
阜平县石鑫矿业有限公司 |
C1306002010127120096042 |
2015.8.15 至 2020.8.15 |
0.06平方公里 |
1.80万吨 |
9 |
河北省阜平县惠源石材公司河彩干河沟辉绿岩矿 |
阜平县砂窝乡河彩干河沟 |
耿玉国 |
阜平县惠源石材有限公司 |
C1306002010127120096045 |
2015.9.5 至 |
0.101平方公里 |
8.45万吨 |
10 |
阜平县砂窝乡西沟掌金辉吕路红辉绿岩矿 |
阜平县砂窝乡西沟掌 |
吕路红 |
阜平县砂窝乡西沟掌金辉吕路红辉绿岩矿 |
C1306002010127120096080 |
2008.5.19 至 |
0.1882平方公里 |
10.60万吨 |
11 |
阜平县砂窝乡上陡岭辉绿岩矿 |
阜平县砂窝乡上陡岭辉 |
吴建军 |
阜平县砂窝乡上陡岭辉绿岩矿 |
C1306002010127120096025 |
2008.12.18至 |
0.042平方公里 |
4.50万吨 |
12 |
阜平县砂窝旺安辉绿岩矿 |
阜平县砂窝旺安辉绿岩矿 |
霍建云 |
霍建云 |
C1306002009077120030235 |
2009.7.27至2012.11.27 |
0.0319平方公里 |
1.59万吨 |
三、关闭要求
列入关闭的12家矿山,自县政府决定印发之日起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拆除相关生产设备,解散相关从业人员,并依法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后续工作。
四、关闭措施
1.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对12家关闭矿山进行相关证照注销工作,清理收缴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停止供电、供水,并督促企业依法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后续工作。
2.阜平镇、砂窝镇、城南庄镇、大台乡等相关乡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落实属地责任,强化措施,按照“三不留,一回避”的举措,切实做好矿山关闭工作。
3.不按时拆除或拆除不到位的矿山企业,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在此过程中,如有以暴力或其他违法形式阻碍关闭活动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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