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资金公开

阜平县2021年度第一批统筹整合财政资金使用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7-19


  为贯彻落实《中共阜平县委、阜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阜发〔2021〕8号)精神,提高过渡期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统筹整合其他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11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冀财农〔2021〕5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以全县209个村为主战场,切实提高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加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编制的必要性

  严格执行财政整合涉农资金集中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在因需而整的基础上做到应整尽整,进一步提高整合质量。统筹做好整合资金使用管理,在不得安排用于“负面清单”事项的基础上,重点安排有利于促进脱贫人口(含边缘易致贫人口)持续增收的产业项目,建立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编制好2021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加强各级衔接资金和统筹整合其他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绩效管理,落实资金使用者的绩效主体责任,明确绩效目标,加强执行监控,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整合资金使用效益。

  (三)年度任务目标

  2021年度,在确保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实现稳定增收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情况下,补齐必要的农村面貌提升和公益类基础设施短板,同时将非贫困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项目纳入扶持范围。确保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预期综合效果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全县实际,通过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的投入使用,发挥产业带动的作用。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培育产业发展,优先支持光伏、林果、食用菌、养殖和旅游等县域主导产业,使209个村29754户脱贫户,达到产业项目全覆盖,实现稳定增收。激发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实现产业增收、技能培训全覆盖,提升脱贫群众致富能力,稳定增加脱贫人口收入和村集体经济收入;农村面貌得到有效提升,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得以改善。

  二、整合资金范围及规模

  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范围包括:中央、省、市下达衔接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内的其他财政涉农资金及县本级安排的衔接资金。

  截至目前,全县到位可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75243.66万元,计划整合62360.37万元,实际整合62360.37万元(见附件2)。

  (一)中央资金

  中央下达我县可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874.66万元,实际整合15829.37万元。

  (二)省级资金

  省下达我县可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1509万元,实际整合38911万元。

  (三)市级资金

  市下达我县可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310万元,实际整合4070万元。

  (四)县级资金

  县财政安排本级衔接资金3550万元,实际整合3550万元。三、建设任务

  (一)产业项目安排39389.85万元

  1.脱贫村(164个村)产业项目安排36350.77万元。

  (1)林果业项目安排19378万元。投入到阜平县博嘉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阜平县捷利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阜平县林发绿化有限公司等7个公司,发展林果生产经营。涉及12 个乡镇107个脱贫村,产权(资金资本)归村集体所有,年收益率6%,增加村集体收入,由村委会二次分配,预计带动17807户50784人,户均增收650元。

  (2)种养业项目安排6324.4万元。一是食用菌种植项目安排5571.4万元。投入到国煦公司、久丰公司等7个公司,新建、改造、迁移食用菌大棚。涉及9乡镇23个脱贫村,产权(资金资本)归村集体所有,年收益率6%,增加村集体收入,由村委会二次分配,预计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041户14871人,户均增收650元。二是养猪项目安排753万元。投入到金坤公司,建设50亩种猪场、6个育肥猪舍等设施。涉及北果园镇7个脱贫村,产权(资金资本)归村集体所有,年收益率6%,增加村集体收入,由村委会二次分配,预计带动994户2933人,户均增收450元。

  (3)村级光伏电站项目安排6929.37万元。用于建设村级光伏电站,总规模66010千瓦,投资标准为6214元/千瓦,总投资41018.614万元,政府全资建设。其中,2019年拨付资金13045万元,2020年拨付资金13000万元,2021年拨付6929.37万元。涉及13个乡镇142个脱贫村,产权归村集体所有,增加村集体收入,由村委会二次分配,预计带动脱贫户9430户,户均增收2000元。

  (4)农产品加工项目安排2604万元。一是核桃加工项目安排120万元,投入到河北正大食品加工公司,建烤核桃加工生产线一条。涉及阜平镇2个脱贫村,产权(资金资本)归村集体所有,年收益率6%,增加村集体收入,由村委会二次分配,预计带动脱贫户106户307人,户均增收650元。二是中药材(黄芩苷)加工项目安排1049万元,投入到中尚公司,建日产50吨黄芩苷加工提取生产线。涉及阜平镇9个脱贫村,产权(资金资本)归村集体所有,年收益率6%,增加村集体收入,由村委会二次分配,预计带动脱贫户926户2751人,户均增收650元。三是蜂产品加工项目安排230万元,投入店房村蜂蜜制水厂,用于改造厂房车间。产权(资金资本)归店房村集体所有,年收益率6%,增加村集体收入,通过二次分配,预计带动脱贫户254户711人,户均增收500元。四是硒鸽加工二期安排1205万元,投入硒鸽实业有限公司,建肉鸽食品加工冻干粉车间厂房3000平米,存储库1个2000平米。涉及阜平镇8个脱贫村,产权(资金资本)归村集体所有,年收益率6%,增加村集体收入,由村委会二次分配,预计带动脱贫户993户2600人,户均增收650元。

  (5)旅游产业项目安排715万元。投入到阜平干成荒山开发有限公司双龑山旅游景区117万元和河北云花溪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598万元,建设星空球、帐篷及步行道路等配套设施。涉及2个乡镇6个脱贫村,产权(资产资本)归村集体所有,年收益率6%,预计带动脱贫户636户1880人,户均增收670元。

  (6)有机肥加工项目安排300万元。投入到阜平县润岄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购买双烘双冷料喷浆、高端多用途造粒设备,全自动造粒控制系统。涉及阜平镇2个脱贫村,产权(资金资本)归村集体所有,年收益率6%,增加村集体收入,由村委会二次分配,预计带动脱贫户266户745人,户均增收650元。

  (7)大柳树水电站改造项目安排100万元。投入到大柳树水电站,对1号坝坝体进行维修加固,4号洞塌方处理等。涉及砂窝镇2个脱贫村,产权(资金资本)归村集体所有,年收益率6%,增加村集体收入,由村委会二次分配,预计带动171户479人,户均增收340元。

  2.非贫困村(45个村)产业项目安排3039.08万元

  (1)林果业项目安排1888万元。投入到阜平县博嘉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阜平县捷利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阜平县林发绿化有限公司等8个公司,发展林果产业生产经营。涉及10个乡镇28个村,产权(资金资本)归村集体所有,年收益率6%,增加村集体收入,由村委会二次分配,预计带动脱贫户1677户4863人,户均增收650元。

  (2)种养业项目安排533.08万元。一是食用菌种植安排286.08万元,投入到久丰公司、东业公司等5个公司,新建、改造、迁移食用菌大棚。涉及4乡镇5个村,产权(资金资本)归村集体所有,年收益率6%,增加村集体收入,由村委会二次分配,预计带动脱贫户251户740人,户均增收650元。二是养猪项目安排247万元,投入到金坤公司,建设50亩种猪场、6个育肥猪舍等。涉及北果园镇2个村,产权(资金资本)归村集体所有,年收益率6%,增加村集体收入,由村委会二次分配,预计带动脱贫户325户958人,户均增收450元。

  (3)旅游产业项目安排87万元。投入河北云花溪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星空球、帐篷及水电道路等基础配套设施。涉及2个乡镇2个贫困村,产权(资产资本)归村集体,年收益率6%,预计带动脱贫户78户220人,户均增收670元。

  (4)农产品加工项目安排531万元。一是核桃加工项目安排80万元,投入到河北正大食品加工公司,建烤核桃加工生产线一条等设施。涉及阜平镇1个村,产权(资金资本)归村集体所有,年收益率6%,增加村集体收入,由村委会二次分配,预计带动脱贫户73户205人,户均增收650元。二是中药材(黄芩苷)加工项目安排451万元,投入到中尚公司,日产50吨黄芩苷加工提取生产线。涉及阜平镇6个村,产权(资金资本)归村集体所有,年收益率6%,增加村集体收入,由村委会二次分配,预计带动脱贫户397户1151人,户均增收650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21390.52万元

  1.脱贫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15940.42万元。

  (1)交通设施安排1690万元。一是产业路安排749.2万元。修建产业路8条,涉及4个乡镇8个村;二是通村道路安排503万元。修建通村路11条,涉及6个乡镇9个村。三是街道硬化安排437.8万元。硬化街道12条,涉及10个乡镇12个村。

  (2)农业设施建设安排11432.87万元。一是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安排2587.63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涉及13个乡镇30个脱贫村。二是沟道治理项目安排499万元。沟道治理5处,涉及2个乡镇5个脱贫村。三是河道治理项目安排1414万元。河道治理4处,涉及2个乡镇4个村。四是塘坝建设项目安排1340万元。建设塘坝4座涉及2个乡镇4个村。五是护坝项目安排650万元。建设护坝3道,涉及3个乡镇3个村;六是管道项目安排1978万元。建设管道7处,涉及5个乡镇7个村;七是产业配套项目安排2964.24万元,配套21处,涉及13个乡镇19个村。

  (3)小型公益类设施安排2817.55万元。资金用于村级小型公益类设施巩固提升项目,涉及11个乡镇44个脱贫村。

  2.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5450.1万元

  (1)交通设施建设安排1310万元。一是产业路安排50万元。修建产业路1条,涉及1个乡镇1个村;二是通村路安排686万元。修建通村路12条,涉及6个乡镇8个村。三是街道硬化项目安排574万元。街道硬化16条,涉及8个乡镇16个村。

  (2)农业设施建设安排2605.65万元。一是饮水安全项目安排1465.65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涉及5个乡镇9个村。二是塘坝建设项目安排940万元,建设塘坝2座,涉及2个镇2个村。三是护坝项目安排170万元。建设护坝1道,涉及1个乡1个村。四是产业配套项目安排30万元。配套1处,涉及1个乡1个村。

  (3)小型公益类设施项目安排1534.45万元。资金用于村级小型公益类设施巩固提升建设,涉及10个乡镇23个村。

  (三)金融贷款贴息项目安排500万元

  对脱贫户小额贷款贴息,预计受益脱贫户1500户;对省级扶贫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贴息,其中:带动脱贫户100-200户的按贷款额度的1.5%贴息,200-500户的按1.8%贴息,500户以上的按2%贴息,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四)脱贫人口素质能力提升项目安排50万元

  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乡村干部乡村振兴政策水平、致富带头人带贫能力以及脱贫户自我发展能力。

  (五)雨露计划项目安排900万元

  对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脱贫户家庭中的新成长劳动力进行补贴,每生每学期补助1500元,预计补贴6000人次,有效减轻贫困家庭就学负担。

  (六)项目管理费项目安排130万元

  项目管理费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四、项目实施、验收和报账

  (一)项目实施。责任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按程序组织项目实施,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推进,按进度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对资产收益类项目实施主体,要聘请第三方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负债率、报酬率等)、发展前景等进行风险评估,协议签订要聘请律师进行把关,保证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基建类项目,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同时,积极组织农村劳动力特别是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参加工程建设,直接获取劳动报酬,增加收入。

  (二)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责任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涉农资金项目按程序进行验收,严把项目质量和项目资料审核,确保工程质量合格,项目资料完整规范,经得起群众监督和社会检验。

  (三)资金报账。责任部门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报账资料,向县财政部门提出资金拨付申请,县财政部门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及时拨付资金。确保12月31日前,衔接资金报账率达到95%以上,整合其他财政涉农资金报账率达到85%以上。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有关县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阜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筹推进整合资金项目落地见效。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河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21〕26号)要求,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确保整合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发挥审计、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对整合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依托中介机构,对重点项目进行资金使用绩效监测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落实部门责任。严格落实县主管部门对所组织、实施项目的主体责任。坚持项目资金“谁使用、谁负责,谁建设、谁管护”的原则,建立健全运行管护制度,确保项目正常运转,长期发挥效益。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组织实施的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产业配套和水利工程类项目建设以及资产收益资金的落实负主体责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对村级光伏电站建设和电站收益资金落实负主体责任;县交通运输局对组织实施的乡村道路建设项目负主体责任;县乡村振兴局对组织实施的小型公益类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改造提升、雨露计划和能力提升项目负主体责任;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组织实施的旅游产业、旅游配套项目建设以及资产收益资金落实负主体责任;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组织实施的到户小额贷款贴息和扶贫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贴息落实负主体责任。依据有关规定,划分产权归属,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

  (四)加强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告;乡镇、村两级对项目清单中的实施项目内容予以公告公示,时间不低于10天,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额度、实施地点、实施单位、实施期限等(见附件3)。

  (五)完善绩效评价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主管部门建立项目绩效目标清单。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职责对项目资金相关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真正从制度层面推进全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任务的落实,并将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年度考核。

  附件:

  1.阜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2.阜平县2021年度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清单

  3.阜平县2021年度第一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清单

  国家监督电话:12317

  附件1:

  阜平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刘 靖 县委书记

  王占祥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副组长: 齐志国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建军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杨进忠 政府副县长

  霍佳兴 政府副县长

  陈业铭 乡村振兴局三级调研员、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副组长

  成 员: 刘会军 县委办常务副主任

  冯立鹏 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泰铭 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玉东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耿亚兵 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强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局长

  吴 平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杜金利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闫书平 财政局副局长

  刘文红 阜平镇镇长

  辛金亮 城南庄镇镇长

  孟保军 龙泉关镇镇长

  贾保胜 天生桥镇镇长

  杨占乾 平阳镇镇长

  杨庆武 王林口镇镇长

  肖志远 北果园镇镇长

  吕 强 砂窝镇镇长

  张 涛 大台乡乡长

  邢 冲 史家寨乡乡长

  高红亮 吴王口乡乡长

  耿 慧 台峪乡乡长

  李 峰 夏庄乡乡长

 

 

附件点击下载查看

  附件2:资金清单.xls

  附件3:项目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