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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关于开展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试点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6-08


  阜平县关于开展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开展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试点方案》的通知(市民[2021]63号)要求,构建覆盖全县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短板,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的历史性机遇和“十四五”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窗口机遇,围绕筑牢底线补齐短板,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构建专业服务与互助养老协调发展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探索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组织管理机制和长效运行机制,打造农村养老服务新体系,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提供示范和借鉴。健全完善城乡农村和社区失能半失能和鳏寡孤独等老人紧急呼叫服务系统,增强全县养老助残助孤服务能力。

  二、工作目标

  探索符合阜平实际、适应农村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服务新路子,到2021年底,建成以县级为中枢、乡(镇)为重点,村级为基础的系统融合、分层分类、覆盖广泛、运行可持续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县域养老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县级层面,成立阜平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把阜平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成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机构,建成功能完善的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在县民政局同步建设服务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紧急呼叫服务系统。乡镇层面,在全县13个乡(镇)中,选择7个乡(镇)的敬老院,拓展养老服务功能,建成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层面,以农村互助幸福院、邻里互助点等为依托,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覆盖70%以上行政村,形成可持续、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三、具体实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全力动员部署(完成时间:6月10日前)

  为全力保障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顺利实施,成立了阜平县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局、卫健局、13个乡(镇)和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县养老服务股工作人员、县乡(镇)养老机构负责人及乡(镇)级分管民政工作主要负责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养老服务试点创建动员会,对试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方案的制定和指导创建工作,定期上报工作进度。

  (二)成立指导机构,创建三级养老服务基地(完成时间:6月15日前)

  一是成立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主任由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副院长担任。拓展阜平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的服务功能,加挂阜平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牌子,在县域内发挥行业管理、及时指导、应急支援、培训示范等作用。阜平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作为承担全县失能、半失能包括特困人员在内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基地。开展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护理人员技能培训,每年至少组织养老服务中心、分中心人员开展1次培训,提高服务人员素质。

  二是乡镇成立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具体在阜平镇、砂窝镇、城南庄镇、天生桥镇、北果园镇、史家寨乡、台峪乡成立7个养老服务中心。由乡(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主任、民政工作主要负责人及敬老院院长担任副主任,对辖区内养老机构、互助养老设施以及农村老年人福利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7个养老服务中心,作为承担本乡(镇)区域、有意愿接受服务家庭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基地。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支持农村互助养老设施运行管理,协助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等工作。

  三是村委会成立村级养老服务分中心,包括阜平镇龙门村、砂窝镇上堡村、城南庄镇南台村、天生桥镇不老树村、北果园镇卞家峪村、史家寨乡史家寨村、台峪乡白石台村成立7个养老服务分中心。由村委会主任担任主任,村老协会长担任副主任,对本村养老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排查、了解掌握辖区内养老服务设施情况,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定期探访制度,定期开展巡防关爱服务等工作,指导村级活动中心、幸福院及邻里互助点等场所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优质贴心的服务,打造村一级坚实的养老服务基地。

  (三)加强农村养老阵地建设,健全服务机制。(完成期限:6月16日-9月30日)

  一是增建农村养老阵地助餐服务。依托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同级供养机构和乡(镇)级区域养老服务中心管辖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内设食堂,探索为周边居住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就餐、配送餐等服务。在此基础上,重点推进龙门村、上堡村、南台村、不老树村、卞家峪村、史家寨村和白石台村7个村级养老服务分中心管辖幸福院等场所建立老年助餐点,服务对象范围由农村特困人员扩大到高龄、失能、贫困、伤残、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对有意愿集中供养的老年人由助餐点所在养老服场所提供居住、日间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并长期为有助餐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就餐、送餐服务,就地解决本村或附近村困难老年人最基本的生活问题。

  二是做好农村养老阵地配套建设。主要是加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养老服务分中心管辖的养老服务场所规范化建设,配齐配好养老服务场所屋内包括床、柜、餐具等生活用品,室外健身器材,规章制度上墙等,为农村老年活动阵地正常运行做好前期准备。

  三是加强农村养老阵地人员配备。1、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进社工专业人才、签约专业养老服务公司,建立专业养老服务队;2、通过培训留守妇女、低龄老人养老服务技能,建立互助养老服务队;3、通过整合卫老龄协会以及社会爱心企业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服务队。4、选拔公益岗位人员,建立助餐志愿服务队,负责保洁、护理等工作。

  四是探索农村养老阵地资金来源。农村养老阵地正常运行,保障人员工资及助餐服务资金来源是关键。采用政府补贴、村集体自筹、个人缴费和社会捐赠等方式保障正常运行。政府补贴主要是米面油和必要的启动资金;村集体主要提供公益资金支持;个人缴费部分主要是适量的赡养费(特困和低保人员缴纳生活保障金)。政府保障少数政府购买人员和厨师工资,其余工作人员主要采用公益岗人员和志愿服务人员。在养老服务场所,享受助餐服务的老人日常个人生活所需的水、电、取暖、通讯、物业管理等个人应负担的费用,由老人自己或赡养人承担。

  五是完善农村养老阵地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养老助餐服务安全监管制度,强化日常巡查和督导,监督助餐服务场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规范,做到源头可追溯,责任可追究。助餐服务经费定期公示,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百姓监督。

  (四)建立全县域老年人紧急呼叫服务系统。为配合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创建,提升服务职能,依托阜平联通公司云平台建设服务全县失能半失能和鳏寡孤独等老人紧急呼叫服务平台,实现县级集中部署,制定统一的管理标准,通过数据分级权限管理模式构建乡镇、社区、村多级项目管理权限和多级组织架构,使上下和同级机构数据信息相对独立,数据权限隔离,各自承担区域养老服务信息的采集及管理。一般给老年人配备智能手环等方式,通过定位服务与电子围栏等服务,实现被呼叫老年人医疗、助餐、购物、救援等贴心服务,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五)拓宽养老服务方式。在养老服务方式上从单一的生活照料服务向多样化、多层次方向转变。开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邻里互助养老等服务,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到位。以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为统领,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试点创建工作作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扎实落实,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二)工作进度到位。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是中央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也是省市养老服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我县7个试点乡(镇)中,按照6月底完成城南庄试点,7月上旬完成北果园试点,8月底完成砂窝镇、天生桥镇、阜平镇、台峪乡和史家寨乡5个试点的进度推进,10月10日前完成老年人紧急呼叫服务系统建设和试点工作汇报总结,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务必强化责任担当,强力抓好落实。

  (三)政策支持到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增设公益性岗位方式,为中心、分中心增加工作人员,提供人员保障。按规定使用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县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及中心、分中心运行。将55%以上的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通过社会捐赠、企业支持等多方筹集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养老。支持养老机构创收,鼓励民间资本融入。

  (四)督查评估到位。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市局将试点建设工作纳入2021年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绩效考核加分内容,县政府督查室会同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查各乡(镇)试点创建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1.阜平县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有关要求

  3.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有关要求

  4.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有关要求

  5.村级养老服务分中心有关要求

  6.农村互助幸福院有关要求

  7.邻里互助点有关要求

 

  附件1

  阜平县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王占祥 政府代县长

  副组长:张 涛 政府副县长

  组 员:王玉东 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金华栋 民政局局长

  韩富扬 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业勋 财政局副局长

  陈征兵 联通公司经理

  各乡镇乡镇长、社区办主任

  县民政局、财政局、发改局、卫健局、13个乡(镇)和社区主要负责人为专班成员,负责协调推进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附件2

  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有关要求

 

序号

类别

要    求

1

功能定位

在县域范围内发挥行业管理、技术指导、应急支援、培训示范等作用。

2

机构类型

1.具备条件的,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拓展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敬老院)服务功能,加挂牌子的方式成立;

2.不具备条件的,可建设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3

名称设置

应以“县(市、区)行政区划名称+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规范命名。

4

场地设置

有固定场所,有办公设备,有服务热线等。

5

人员设置

应设不少于4名相对固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人口数量在40万以上的,每超过10万人口应增加1名工作人员。

6

工作职能

应协助当地民政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1.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落实行业政策标准,依法规范服务行为,开展养老服务监测分析和发展评价;

2.指导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制度规定,完善文书档案,规范运营秩序,提升服务质量;

3.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熟练掌握消防、食品、护理、安全等养老服务要求;

4.引导养老服务行业自律,改进行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5.对发生突发事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人员、技术等支援。

  附件3

  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有关要求

序号

类别

要    求

1

功能定位

打造具备老年人口数据管理、补贴资金发放、服务质量监管、提供线上线下“六助”服务的信息平台。

2

名称设置

应以“县(市、区)行政区划名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规范命名。

3

人员设置

根据需求合理配备人员,保证信息平台日常运转。

4

工作职能

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以下服务:

1.建立入网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提供老年人口发展形势、养老服务需求等大数据分析;

2.在县级民政部门委托、指导下做好养老服务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3.在县级民政部门委托、指导下建立县域养老服务监控网,形成全流程服务记录,提升民政部门日常监管效能;

4.整合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幸福院、邻里互助点以及其他养老服务资源,通过电话、手机APP等连通服务端与需求端,提供助餐、助医、助洁、助浴、助行、助急服务;

5.整合110、119、120等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

6.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建立数据档案。

5

其  他

具备条件的,要探索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一体打造、融合发展;不具备条件的,要高效整合3类服务力量,协同开展服务。

  附件4

  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有关要求

序号

类别

要    求

1

功能定位

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指导辖区内农村互助养老设施运行管理;协助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等工作。

2

总体布局

在50%以上的乡镇建成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3

建设方式

改造提升乡村养老机构,增加日间照料服务等功能,或新建养老服务设施,打造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4

名称设置

有条件的试点地区可探索对名称和标识进行统一,以“县(市、区)行政区划名称+乡镇行政区划名称+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命名。

5

场地设施

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施设备设置》等有关规定设置场地、配备设施。

6

人员设置

1.在保障入住老年人日常照护的基础上,根据区域内老年人需求安排一定数量人员负责日托、上门服务等工作;

2.应由掌握养老政策,具备专业照护、运行管理等方面知识的人员负责指导农村互助服务设施运行管理、协助做好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附件5

  村级养老服务分中心有关要求

序号

类别

要    求

1

功能定位

指导监督村级养老服务工作。

2

总体布局

覆盖70%以上行政村。

3

场地设置

因地制宜设置。

4

人员设置

村两委成员担任。

5

工作职能

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以下服务:

1.定期排查、了解掌握辖区内养老服务设施情况;

2.调查统计辖区内老年人基本状况;

3.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定期探访制度,定期开展巡防关爱服务;

4.其他为老服务。

  附件6

  农村互助幸福院有关要求

序号

类别

要    求

1

功能定位

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互助性养老服务。

2

总体布局

互助性养老服务覆盖70%以上行政村。

3

场地设置

因地制宜设置功能分区和设施设备。

4

人员设置

根据运行模式,合理配备管理服务人员。

5

工作职能

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以下服务:

1.提供集中居住;

2.提供集中就餐服务;

3.提供助餐、代购、日间照料、康复理疗、精神慰藉等服务;

4.组织开展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老年活动;

5.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服务;

6.其他为老服务。

  附件7

  邻里互助点有关要求

序号

指标类别

指    标    要    求

1

功能定位

作为农村互助幸福院的补充,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互助性养老服务。

2

总体布局

根据农村互助幸福院分布情况,合理规划设置,全面提升服务覆盖率。

3

场地设置

可依托村委会以及其他农村公共便民服务设施设置,也可利用闲置学校、住宅等资源,做到“有场地、有制度、有标识”。

4

人员设置

探索设立公益岗,广泛发动低龄健康老年人、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参与。

5

工作职能

结合实际探索开展以下服务:

1.开展助餐、代购、日间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

2.组织开展小型文化娱乐活动;

3.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关爱服务;

4.其他为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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