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访问手机站
电话:0312—7221230
传真:0312—7224040
招商引资办公室 :0312—7220352
河北省阜平县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 冀ICP备12012818号-2 站点地图
公安机关备案号:13062402000021 网站标识码:1306240003
关于核酸检测医保支付、高考安排、首批抗疫特别国债……今日最新消息件件重磅!
浏览量
【摘要】: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配合做好进一步提升新冠病毒检测能力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要在综合考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需要、本地区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程序将针对新冠病毒开展的核酸、抗体检测项目和相关耗材纳入省级医保诊疗项目目录,并同步确定支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