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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阜平县职教中心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4-29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冀人社规字[2016]1号)等文件精神,为解决阜平县职教中心教师短缺问题,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1、本次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专业及基本条件详见《阜平县职教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且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197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者原则上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无教师资格证者,聘用后2年内应考取教师资格证,规定期限内不能考取者,予以解聘。其中,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所标专业有一项与《阜平县职教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相符者即可。
    6、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受过纪律处分期限未满的,正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司法机关正立案侦查的;曾经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2019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含公休日)
    地点: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8房间,咨询电话:0312-7225262。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由学校会同主管部门进行,且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无论何环节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后续或聘用资格。
    报名时需带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及就读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报到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和电子版。填写《阜平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笔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并请有关专家命题。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教育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育心理等。
    2、两科合并一张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考试结束后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3、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无准考证不准入场,无身份证者可先入场考试,待结束后须到考点办拍照登记备查)。
    4、考试时间、地点等以准考证为准。其中,开考30分钟后谢绝考生入场,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提前退场。
    5、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为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分数线的取消后续资格。
    (三)面试
    1、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尾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但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也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3、本次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同一专业编为同一组别、同一半天、试讲同一内容。面试时,所有面试考生只准报抽签序号,不得报姓名。否则视为违纪并取消后续资格。
    4、面试考官聘请专业人员担任,并采取体操式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有效得分。
    5、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后续资格。
    (四)成绩合成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具有职业教育相关机构或团体从业经历的、有教师资格证者、学历高者、持有职称资格或技能比赛奖励证书者,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小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并由考生直接交体检机构;体检不合格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时间另行通知,在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
    (六)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提供本人档案及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档案证件的则视为自动弃权。
    (七)公示
    依据各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及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招聘单位办公地点和县政府门口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时
    间另行确定。
    在体检、考核环节不合格或在此期间本人自愿放弃的及在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而空出的岗位,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依照优先进行体检的顺序进行。
    招聘过程中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需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4份,并按管理权限及规定履行审批及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列全额事业编,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需在阜平县职教中心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流动。
    五、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纪律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执行。
    监督咨询电话:
    阜平县人社局:0312-7225262
    阜平县教育局:0312-7225426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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