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

2023-01-20


  根据《阜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精神,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单位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阜平县民政局简介、分工,工作规则、机构设置。
  2.阜平县民政局制发的文件。
  3.阜平县民政局相关政策、法规。
  4.《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阜平县人民政府网站
  阜平县政府网站(https://www.bdfuping.gov.cn/)是阜平县政府官方网站,公众可随时在县政府网站检索、查阅相关信息。
  (2)政务新媒体: “阜平民政”微信公众号。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变更或者保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证据证明本机关公开或者保存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可以要求本机关予以更正。
  (一)受理机构
  阜平县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阜平县民政局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4:30-17:3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12-7221347
  传真:0312-7221347
  邮政编码:073299。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阜平县民政局办公室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所申请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及时将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阜平县民政局办公室。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联系方式。
  (3)所申请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冀财非税〔2020〕21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和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