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关于行政审批局招聘工作人员的 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9-12
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关于行政审批局招聘工作人员的
公 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行政审批局拟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择优。
二、招聘名额
招聘工作人员11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阜平县户籍;
(二)年龄:20—35周岁;
(三)学历: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社会正义感;
(五)身体健康,形体端正,且无口吃、无纹身、无其它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刑事调查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人员。
四、相关待遇
月实发工资16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9年9月12日— 9月20日)
在阜平县人民政府网、阜平县电视台、“阜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并在县政府大院门口张贴。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16日—9月20日)
2.报名地点: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政府前楼四楼)
咨询电话:0312—7225293。
3.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局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并填写《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单位及主要领导同意后的证明方可报名。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及相关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及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笔试(50%)
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聘请相关专家命题。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2.一套试卷,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当天在政府大院门口张贴。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50%)
由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聘请面试官。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
1.按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名次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言谈举止、仪容仪表、反应能力与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3.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当日在政府大院门口张贴。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1.招聘人员按照总成绩名次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的为:学历高的、年龄小者的。
2.在县级医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此而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大院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在公示期间一经举报,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由此而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八)录用
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有单位的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方可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由用工(用人)单位负责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
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方案为准。
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
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