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阜平县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8-21
阜政办〔2019〕101号
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阜平县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阜平县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
阜平县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根据《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38号)、《河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保定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振兴乡村经济的决策部署,紧密围绕解决我县农业农村环境污染重点问题,按照省市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工作要求,集中整治我县广大农村生活污水污染环境的问题,确保实现达标排放,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政府主导,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乡村振兴战略、全域旅游、产业发展等一系列的规划,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拆迁、棚改等工作统筹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制定规范化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利用三年的时间分布实施,逐步减少和消灭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污染环境的现象。
2.因地制宜,科学施治。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在符合《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标准》(DB13/2171-2015)和《大清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795-2018)的基础上,要充分考虑区位、人口分布、已有设施、未来发展方向等多方面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科学施治。
(1)纳入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对于城郊结合部和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周边的村庄,充分权衡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规模和管网建设成本等因素,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有限考虑通过管网建设纳入污水处理厂(站)集中处理。
(2)建设区域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对于居住相对集中、人口密集、易于统一收集的村落,建设污水管网,采用污水治理厂(站):一体化处理设施、集中式人工湿地等方式集中处理。
(3)对于居住特别分散、污水难以统一收集的村落,结合农村改厕,采用庭院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分散式人工湿地等方式进行处理。
3.示范引领,循序渐进。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以点促面,整体提升,合理安排政治任务和建设时序,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综合镇乡村人口规模、自然环境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科学确定生活污水的治理模式。选择不同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搞好试点,积累经验,为农村污水处理的全面开展提供经济有效、可复制、可操作的治理模式。积极选用工艺先进成熟、运行成本经济、符合农村特点的治理技术,合理布局建设项目,实现区域共享、连片治理。
4.突出重点,有序推进。针对目前我县农村生活污水现状,首先对王快水库周边、县域内五大河流(大沙河、板峪河、平阳河、胭脂河、鹞子河)两岸一公里以内和县城周边的村庄,因地制宜,采用相应的污水处理方式进行重点治理;其中对其他居住集中、人口密集、污水量大的村庄实施集中处理;然后对居住分散的农户采用微动力或无动力庭院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二、主要目标
2019年底围绕王快水库周边、县城周边、县内五大河流两岸选择不同的农村,探索合适的生活污水治理模式,搞好试点,积累经验,为全县农村污水处理的全面开展提供经济有效、可复制、可操作的治理模式。从2020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实现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目标。
三、重点任务
2019年底前完成农村污水治理试点工作。在王快水库周边、县城周边、五大河流两岸一公里以内的村庄,每个乡镇选择1-2个人口多、居住集中,能够通过管网集中收集污水的村庄,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每个乡镇选择1-2个人口少、居住分散的村庄,结合农村改厕,采用庭院式一体污水处理设备、分散人工湿地等方式进行处理。总结试点经验,确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适时全面推进,到2021年底前实现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
对县城及阜东新区周边村庄能通过管网收集纳入污水管网的,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四、部门职责
生态环境保护局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督导协调、技术指导和项目推进等日常工作,明确标准、做好技术指导,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住建局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监督管理、技术指导。
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做好农村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衔接,用足用好库区政策。
财政局多方筹集资金,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发展和改革局把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全县重点项目管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的保障。
各乡镇作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任务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强推进。成立阜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领导小组,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生态环境保护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一把手,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保护局,李桂强任办公室主任。县直各部门、各乡镇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协调联动,确保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统筹安排,通力协作,全面推进。县政府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定期进行考核评估。对工作不利,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县政府对相关乡镇政府和部门助于奥负责人实施约谈问责。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恶劣影响或责任事故的,依法依归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提升意识,全民参与。环境的改善不仅需要多方面的治理,更需要后续的维护,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改造为契机,扩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村群众卫生意识,培养良好文明的生活习惯,全民参与生活污水改造治理和其他卫生工作,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阜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1日印发
相关下载
电话:0312—7221230 0312—7222134 传真:0312—7224040 招商引资办公室 :0312—7233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