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阜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本县区域内河道采砂监管责任人名单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0-12-16


  根据保定市水利局关于转发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的通知》的要求,按照有砂河道“四个责任人”全覆盖的原则,进一步核实“四个责任人”名单,确保责任人信息真实准确,其中有治理与采砂管理任务河段的现场监管责任人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因现在有治理与采砂管控任务的河道未审批许可,暂未指定现场监管责任人,其他有砂河段现场监管责任人为河段所在村级河长,行政执法责任人由各乡镇综合执法队人员担任。现将本县区域内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通过县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省水利厅将在河北水利网和“河北水利”微信公众示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涉及到我县区域内有砂河道(沙河、胭脂河、平阳河、鹞子河、板峪河、北流河)的“四个责任人”已确定,通过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后附本县区域内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阜平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6日

 

(阜平县河道采砂监管责任人名单.xls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