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资金公开

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冀财农〔2019〕52号28万项目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6-04


  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2019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中央下达阜平县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河北省财政厅于2019年5月17日下达《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用于阜平县2019年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28万元。
  河北省水利厅于2019年6月26日下达《关于加强2019年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经费管理使用的通知》,阜平县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资金到位28万元,任务下达计划完成项目处数7处,饮水安全受益人口0.47万人。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于2019年5月17日下达后,阜平县水利局于7月22日向县政府呈报了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不整合的请示,7月30日文件批示完成。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保定市水利局于2019年7月9日对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批复,阜平县财政局于2019年9月3日完成该项目的询价审核报告,阜平县水利局按实施方案工程量询价审核报告材料单价于各供货厂家签订合同。按批复文件要求该项目于10月底全部完工,2019年11月11日完成资金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财政局出具的询价审核报告单和各供货厂家签订的合同约定支付保定市沛金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潜水泵及配套设备材料款2.3万元;支付河北凌洋科技有限公司水质检测试剂4.403万元;支付鹿泉百尺杆第一塑料厂管材15.1983万元,共计支付金额合计21.9013万元,结余资金6.0987万元,已向县政府申请利用于其他需要维修养护饮水工程的村庄。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解决了全县10个乡镇17个行政村21个自然村的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改善群众用水条件,确保农村饮水工程良性运行,同时完成了县水质检测中心检测药品的购置。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根据年初绩效指标逐项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年度指标值为新建或改善贫困村饮水设施7个,因项目村申报数量增加,所以实际改善设施数量为17个。
  (2)质量指标: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改造后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项目完成量100%。
  (3)时效指标:该项目的立项、批复、完工时间均按上级要求完成,完成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安全饮水工程补助标准59.57元/人,完成后工程补标准44.7元/人。材料采购及安装已按上级批复文件及时完工,资金拨付已按合同要求支付完成,结余资金6.0987万元为财政评审结余资金,已向县政府申请结余资金再利用相同项目。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该项目解决饮水不安全人口49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34人,集中供水率达到90%。
  (2)可持续影响:工程使用年限达到15年。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项目完成后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达到95%,受益群众满意比例达到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总体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已全部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无
 
 
  阜平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