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阜平县气象局 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

2020-01-13


阜平县气象局文件
阜气〔2020〕1号
阜平县气象局
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阜平县气象局编制了《阜平县气象局2020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双随机”抽查机制,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我局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二、随机抽查对象
    1.防雷管理:防雷设计、施工、检测企实施单位。
    2.施放气球管理:升放气球企实施单位。
    三、随机抽查的内容
    1.防雷管理: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是否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是否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防雷装置设计是否未经县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防雷装置是否未经县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验收合格报告擅自投入使用;申请单位是否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认定、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被许可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通过设计审核或者竣工验收;防雷工程资质单位承接工程后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2.施放气球管理: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升放/施放气球;是否未按照批准的申请升放/施放气球;是否未按照规定设置识别标志;是否未及时报告施放动态或者系留气球意外脱离时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被许可单位是否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施放活动许可;是否涂改、伪造、倒卖、出租、出借《施放气球资质证》或者许可文件;是否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是否未取得施放气球资质证从事施放气球活动;是否违反施放气球技术规范和标准;施放气球过程中是否未指定专人值守;是否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四、随机抽查方式
    1.定向抽查方式: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
    2.自查和直接检查相结合:对随机抽查对象,气象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要求其先行自查,再组织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
    五、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1.每年抽查1次,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
    2.对被投诉、举报,可随时进行检查。
    六、随机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接受社会监督,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2.通过县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记录在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中;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七、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气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除有投诉或举报外,均需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取两名执法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双随机”抽查,由防灾减灾科牵头,局纪检员全程监督。
    八、工作要求
    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政策法规安全的局领导为副组长的“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核,防灾减灾科要依据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此项工作干出成效。
    附:阜平县气象局2020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阜平县气象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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