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2-16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信访局、应急管理局拟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择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名(男性)。

    2、医疗保障局10名。其中:乡镇医保服务平台4名,局机关6名(含会计2名)。

    3、市场监督管理局15名(男性)。

    4、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门卫)9名(7名男性、2名女性),信访局4名(男性)。

    5、政府办公室司勤人员10名(男性)。

    6、应急管理局(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中心)司勤人员2名(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阜平县户籍;

    (二)年龄:18—35周岁;

    (三)学历:报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局需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门卫)需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医疗保障局会计岗位的,具备会计相关专业或有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

    报考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司勤人员: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

    3、无酒驾、醉驾记录。

    (四)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社会正义感;

    (五)身体健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刑事调查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人员。

    四、相关待遇

    乡镇医保服务平台、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门卫)、信访局、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局司勤被录用人员月实发工资2000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月实发工资16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五、实施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9年12月16日—12月20日)

    在阜平县人民政府网、阜平县电视台、“阜平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12月20日)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

    2.报名地点: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0室(政府前楼四楼)。

    咨询电话:0312—7225293。

    3.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登记。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局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报考司勤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役军人携带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照片三张,并填写《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有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工作单位及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证明。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及相关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及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笔试(50%)

    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聘请相关专家命题。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司勤人员笔试内容为驾驶理论知识)。

    2.一套试卷,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当天在政府大院门口张贴。

    4.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路考)(50%)

    1.按招聘岗位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名次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如考生人数与岗位数达不到2:1时,由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面试内容:言谈举止、仪容仪表、反应能力与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3.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司勤人员面试为驾驶技术路考,路考里程不少于5公里。(聘请相关专业人员)

    5.面试(路考)成绩当日在政府大院门口张贴。

    6.面试(路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路考)成绩*50%。

    (六)体检

    1.招聘人员按照总成绩名次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的为:学历高、年龄小、退役军人者优先。

    2.在县级医院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此而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大院门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在公示期间一经举报,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由此而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

    (八)录用

    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有单位的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方可签订),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由用工(用人)单位负责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合格者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

    无正当理由超过一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而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由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与相关法律法规抵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阜平县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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